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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最新调剂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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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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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捞学(09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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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渔具理论和渔业技术
02渔业资源评估与管理
03渔业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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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剂政策
1、初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复试最低分数线即可取得复试资格。 2、对总分高于国家复试分数线30分以上,排名在该学科前三的调剂考生享受计划内待遇且给予适当奖励,奖金额度分别为2000元、1500元、1000元。 3、对调剂来我校的考生按照寄出档案的先后顺序优先分配计划内指标。 4、对调剂来我校自筹经费的考生(少数),将按分数择优录取,原则上由考生本人承担50%的学费,但经复试与导师商定后,若导师同意可由导师从其课题经费中支付部分或全部。 5、录取为我校的研究生在校期间均可享受普通奖学金和科研津贴,成绩优良、表现突出的研究生还可享受优秀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其中普通奖学金每年不低于2600元,科研津贴每年不低于2400元。优秀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按不同等级发放,具体见学校有关文件规定。 6、为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科研、圆满完成学业,学校每年提供不少于1000元的培养费,在校期间若有较大科研成果或发表高水平论文,学校另行奖励。 7、所有被录取的非本校考生,开学后凭车、船票报销复试来回路费。 8、对于家庭条件困难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以及“助教、助研、助管”兼职岗位。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海院路18号浙江海洋学院研究生处(邮编:316000); 联系电话:0580-8180949(含传真),苗老师;0580-8180690,胡老师; 传 真:0580-8180949自动接收传真; 电子邮箱:yjsc@zjou.edu.cn
浙江海洋学院研究生处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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