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 版
中国在职教育网咨询电话:010-88579701 021-55078980 028-66486350(白天);13366708776(夜间)
如搜索不到你需要的结果请点击进入
中国在职教育网咨询电话:010-88579701 021-55078980 028-66486350(白天); 13366708776(夜间)
您所在的位置:中国在职教育网>申硕指南>在职申硕政策法规>
教育部关于做好07在职读硕录取工作的通知
来源:onjobedu 作者:中国在职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8-04-26
        关于做好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

  学位办〔2007〕79号

  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有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现将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录取工作

  1、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以及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工作,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划定。

  2、各招生单位须成立由主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院)长为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管理,确保质量,做到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防止各种不正之风。

  3、招生单位应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复试办法和复试标准,侧重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基本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有关复试办法和工作安排应提前在学校的网站予以公示。

  4、招生单位要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工作业绩、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提供的有关报考材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择优录取。

  5、招生单位须认真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切实履行起审查职责,不得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必要时,招生单位可委托有关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

  6、为树立品牌,确保质量,如有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复试、录取政策和建议 分数线,须在2008年1月10日前以文件形式通报有关招生单位并抄送我办。对于严格自律、在建议分数线以上录取的招生单位,排名靠后将不予通报、停招。

  7、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以及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录取限额严格按照《关于2007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7〕36号)执行。属于“自定”专业学位招生限额的招生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师资、教学条件等实际培养能力和考生的考试情况,实事求是地确定本单位的录取人数和录取标准,不得突破招生计划上限。

  8、为保证培养质量,便于在职人员兼顾工作、就近入学,各类别专业学位(不包括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内的录取调剂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不允许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招生单位必须核实调剂考生的成绩。

  9、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不得进行跨校调剂录取;校内跨专业调剂原则上从严掌握,且仅限于相同一级学科下的不同二级学科之间。

  10、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资格考试(简称GCT)成绩,当年一次有效。

  二、报送录取情况

  1、为进一步加强录取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我办委托学位中心研制开发了“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网上录取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录取系统”),结合有关招生、录取政策,今年实行网上录取。该系统可从技术上确保政策执行到位,避免出现超限额、违规调剂、重复录取等现象;同时,还根据工作需要和不同权限,设计了包括我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以及各招生单位的不同用户端,可分别实现数据上传、校验、统计、检查监督等功能。“网上录取系统”开通时间为2008年1月15日,截止时间为3月15日,具体要求见附件。

  2、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网上录取工作,按照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使用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秘书处〔2007〕第42号)的要求进行。

  3、为保证录取工作的严肃、高效,请各招生单位务必核实录取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录取工作,逾期将关闭服务器,不再受理。

  4、请于2008年3月15日前,将本单位的录取工作总结(包括组织措施、录取情况、存在问题、政策建议和加盖公章的录取考生清单等)报到我办,同时抄送有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三、其它相关工作

  1、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和有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根据所属院校或专业学位类别,对复试、录取工作予以指导、检查和监督。

  2、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和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应对各招生单位的报考情况、录取情况、排序情况建立档案,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对录取成绩偏低的院校和考生,采取有效方式进行全过程质量跟踪和监督,适时检查培养工作。

  3、录取工作结束后,我办将委托学位中心认证处随机抽查部分考生的报考资格,检查各招生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对于资格审查不严、有弄虚作假等问题的招生单位,将采取通报批评或停止招生等措施。

  4、我办将以适当方式公布各招生单位的录取情况并进行排序;根据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和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建议及排序情况,研究、制定下一年度各招生单位的招生规模和政策。对于不能保证录取质量,录取工作中存在问题较多的院校,我办将视情况采取减少招生规模、通报批评、暂停招生、取消培养资格等处理措施。

  附件:2007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网上录取工作要求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二OO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抄送:教育部人事司、思想政治工作司、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附件:

  2007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网上录取工作要求

  一、软件功能

  以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名库、成绩库为基础数据,结合录取限额和录取政策,通过Internet网络在线开展网上录取工作。各招生单位可统计分析考生成绩数据,进行网上常规录取和调剂录取,提交录取结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可通过查询、统计和审批等功能,指导、检查、监督录取工作。

  二、网上录取工作要求

  1、网上录取系统软件的网址:www.cdgdc.edu.cn/ zyxw07.html。各招生单位的用户名、密码与学位中心网站下载联考成绩库相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等的用户名和密码另行发放,也可参见“学位中心〔2007〕68号”文件说明。

  2、在系统开通时间内(因网上录取软件系今年首次使用,开通时间暂定为2008年1月15日,具体开通时间请见录取网址说明),使用网上录取软件(工程硕士除外),进行常规录取和调剂录取,标注西部地区考生情况,接受超限额、重复录取等录取检查,确认录取结果。

  3、在网上录取截止日期之前,各招生单位录取数据如有变化,可重复提交,系统将自动覆盖原数据库,以最后一次提交的数据库为最终录取数据库。

  4、软件具体操作方法请见录取系统软件所在网站上发布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网上录取系统使用说明》。

      说明:由于没有近期教育部的文件,中国在职教育网应广大学员的要求,发布了去年的招生文件作为参考,不到之处,请谅解!

       

相关简章

政策法规
·2008同等学力申硕
·军事硕士的相关规
·证书鉴别的方法与
·同等学力在职研究生无学历证书
·MBA面试的两类形式
·MBA面试测评考生的12类素质
近期开课
申硕答疑
·5月份在职人员申硕
·申请硕士学位的流程
·申请硕士学位的课程
·大专生可以考研吗
·在职人员报考研究生
·同等学力申硕问题集锦(二)
活动论坛
简章大全

协和医科大学现代医院工商管理

上海交大人力资源总监高级研修班

南财经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研修班

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研究生课程进修项目

上海交大香港金融工程师

四川大学EMBA总裁研修

清华企业管理国际化总裁(CEO)研修班

东华大学项目管理研究生招生

中财企业管理人力资源专业

北京大学现代工商管理高级总裁研修班

四川大学应用心理学专业

美国森坦那瑞MBA

首页|关于我们|广告服务|免责声明|高薪诚聘|合作招商|网站地图|版权声明|联系我们
中国在职研究生门户网-中国在职教育网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魏公村韦伯时代中心 C座 811室 邮编:100081
电话:86-10-88579702 传真:86-10-88579522 网址:http://www.onjob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