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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大学在金融学职研究生班招生简章 |
| -----招生简章----- |
| (专业方向:金融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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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是为在职人员学习进修、知识更新、提高素质,多渠道培养专业人才, 推动我省经济与法制建设发展而开展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教学形式。经省教育厅批准,河北大学经济学院、政法学院与石家庄市哲学学会合作举办金融学,民商法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在职研究生班招生专业及课程: 金融学:公共课: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财政学、货币银行学,英语; 专业课:国际金融实务、证券投资学、保险学、商业银行业务管理、中央银行学、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等。 民商法学:公共课: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基础英语、专业外语、司法制度研究; 专业课: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等。 二、入学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大专及以上学历者, 均可报名参加课程班学习,获得学士学位后,可申请硕士学位。 三、报名办法 填写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班报名登记表; 本人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同底彩色照片八张; 交报名费100元。 学费:金融学9000元、民商法8000、书费400 四、学习方式:面授与自学相结合,学制两年,利用休息日,由河北大学的硕士生、博士生导师上课。学习期满,完成规定学习科目,达到标准者,颁发《河北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五、颁发证书 学员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门专业课且成绩均合格,达到规定学分者, 颁发《河北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钢印、红印、统一编号),成绩单(红印)。以上证书可作为学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具有研究生同等学力的参考依据。 符合条件的学员提出申请,通过规定的两门(外语、综合)联考和校内题库考试,可申请河北大学硕士学位(教育部统一监制、统一编号)。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9796635 010-58876730 联系人: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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