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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大学2008年MPA招生简章 |
| -----招生简章----- |
| (专业方向:公共管理硕士(MP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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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行政管理学科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该学科现拥有专职教师28人。其中,教授12人,副教授5人;拥有博士学位12人,在读博士5人,全员拥有硕士学位;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12人;年龄50岁以上的3人,40-50岁之间的8人,30-40岁之间的6人;有12人分别毕业于国内外知名高校。目前,学科已形成一支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学缘结构和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后发优势的师资队伍。 一、mpa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1、培养目标: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是国际通行的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是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公共管理领域急需的专门人才。 2、学制与学位授予:基本学制为学分制,修业年限2—4年。学习方式以在职学习为主。教学方法采用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案例分析及社会调查等多种形式。教学内容强调学以致用。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即可撰写学位论文。论文以专题研究成果、案例分析调研报告、对策研究、政策评估等为主要形式。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3、课程设置:由核心课、专业方向必修课、选修课构成。核心课程8门: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外语、公共管理、公共政策、政治学、公共经济学、定量分析方法、信息技术及应用。专业方向必修课和选修课由各培养单位根据专业方向和自身特色、优势,自行安排;各培养单位还开设具有现实性、前沿性和启发性的专题讲座课。总学分总共不少于42学分。 二、mpa报名条件与考试科目 1、报名条件: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8年7月 31日。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同时欢迎企业及各界符合条件者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按照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后报名。 2、考试科目:政治理论、外语(英语、俄语、日语任选一门)、公共管理基础(行政管理学、管理学)、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结构比例4:3:3)。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黑龙江大学统一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3门全国联考。联考辅导资料:《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出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等相关辅导资料。 三、报考办法 1、资格审查表 考生本人须填写《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粘贴本人近期二吋免冠照片,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对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填写推荐意见并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 2、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部分。 (1)网上报名:报考者须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所在省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注意:网报时须记录本人的报名编号)。外省报考我校的考生可在所在省指定的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2)现场确认:完成网上报名后,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提供网报编号,否则不予接待。报考黑龙江大学的考生须到黑龙江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届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及复印件、资格审查表(两份)、网上报名编号等材料及报名费(240元),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查、交费、照相、指纹采集等确认程序。外省报考我校的考生可在所在省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和考试。外省报考我校的考生资格将在复试时由我校复查。 3、考试与录取 全国联考考试时间见准考证,在报名点所在省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准考证由报名点于10月中旬寄考生本人。联考成绩一般于12月中旬公布。政治理论考试和面试于联考成绩公布后择日进行,成绩及格即可录取。 四、授课方式: 在职人员攻读mpa的培养方式为脱产学习或集中授课或周末授课。学习的方式灵活多样,尽量避免与本职工作的冲突。学习地点在黑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 五、学费标准:共计2.7万元人民币。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9796635 010-58876730 联系人: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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