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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大学2008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兽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
| -----招生简章----- |
| (专业方向:兽医硕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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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2008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兽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自定,专业学位代码为:480100。 一、报考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在动物医疗、动物检疫、动物保护、畜牧生产、兽医执法工作的在职人员可以报考: 1、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具有3年以上在动物医疗、动物检疫、动物保护、畜牧生产、兽医执法方面实践经验,2008年7月31日前工龄满3年。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具有4年以上在动物医疗、动物检疫、动物保护、畜牧生产、兽医执法方面实践经验,2008年7月31日前工龄满4年。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和6年以上兽医相关实践经验,2008年7月31日前工龄满6年。 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可以报考。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被录取为兽医硕士研究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兽医实践3年以上,结合兽医实际任务完成学位论文,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二、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 (一)考试科目 1、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 2、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二)考试方式 兽医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考生取得的“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两年)。第二阶段,达到我校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考试时间及科目另行公布)。持有2007年“GCT”有效成绩,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也可申请参加我校第二阶段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1、网上报名。 2、现场确认。 3、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从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下载《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贴本人近期二吋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无工作单位的考生指其档案所在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填写推荐意见。考生进入复试后,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一并交我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日期:见相关通知。 五、学习方式及年限: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学习;学习年限:2.5—5年。 六、录取 招生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自主划线、择优录取。 七、学位授予 对学习期满,学完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试合格,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学校将颁发教育部认定的兽医硕士学位证书。 八、培养费 每名学生的培养费总计16000元,分两次交清。 九、考试大纲:《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9796635 010-58876730 联系人: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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