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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山东建筑大学招收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专业方向:工程硕士 )

      一、 招生领域及专业方向
      建筑与土木工程:结构工程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市政工程、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装饰工程(室内设计和装潢设计)

  二、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5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2008年7月31日前工龄满3年。 
      2、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获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2008年7月31日前 工龄满4年。 
      3、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龄,2008年7月31日前工龄满4年。

  三、资格审查及报名方法
  1.网上报名
  根据山东省学位办通知,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的时间为7月中、下旬。考生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注意:考生必须牢记网报编号)
  2.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确认时间具体安排,将在网报阶段告知考生。现场报名地点设在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科技大学、中国石油大学、济南大学、山东理工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聊城大学、青岛大学、海军航空工程学院等12个单位。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上述指定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并按要求照相、缴费,领取并认真阅读《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
  3.资格审查
  我校在第二阶段考试时对上线考生进行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具体安排见第二阶段考试有关通知。
报考者本人填写《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二吋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无工作单位的考生指其档案所在部门,下同)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并填写推荐意见。考生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一并交我校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备注:
  1.报考山东建筑大学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请在“备注字段1”中注明报考学院,如:建筑城规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等,“备注字段2”中注明报考专业范围。(学院及专业名称请见招生简章附件2)
  2.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代码为430100;山东建筑大学培养工程硕士的工程领域名称:建筑与土木工程,代码:430114。

  四、考试方式及考试科目
  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1.“GCT”入学资格考试
  第一阶段为“GCT”入学资格考试。报名考生应按规定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 for Master of Engineering,简称“GCT”)。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
  考生于考试前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副本。参加考试时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副本,在入场前换领准考证正本。
  “GCT”命题依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005)。“GCT”试卷由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德语、日语)运用能力测试四部分构成。“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每部分为45分钟。考生的“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为二年。
  2.专业复试
  第二阶段考试为我校组织的专业复试。“GCT”成绩达到我校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单,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查并参加专业综合考试和专业面试,考试内容和方式见附件1、附件2。第二阶段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持有2007年“GCT”有效成绩,总分、单科分数达到我校当年分数线的考生,可持原始成绩单及有关材料按规定时间报名参加我校工程硕士考生资格审查及第二阶段考试。 
        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所有考生需填写《2008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考生的《登记表》连同第二阶段的考试资料(包括笔试试卷、面试记录等)一并存档备查。

  五、录取、招生规模 
        我校2008年工程硕士招生计划人数210名。
  工程硕士的录取工作由我校组织。对报考我校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将主要根据我校确定“GCT”录取分数线和第二阶段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对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根据国务院学位办规定,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实际录取人数的10%。
  对于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及科研成果突出的考生,我校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培养方式
  我校工程硕士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在职培养方式,按本专业制订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上课方式以阶段性集中授课为主。学位论文由学校导师与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联合指导,选题应来源于本单位课题或生产实际。论文形式可以是结合工程课题的论文,也可以是工程设计及其分析研究论文。
  对按照培养方案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合格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经山东建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后,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完成整个工程硕士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的时间一般为3年。
  工程硕士的培养方式为委托培养,录取后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工程硕士生所在单位承担。
  工程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授课、考试、论文答辩等学习环节所需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9796635 010-88579702
        联系人: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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