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江西财经大学2008年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广东经纬教学点) |
| -----招生简章----- |
| (专业方向:公共管理硕士(MPA) ) |
|
一、江西财经大学MPA简介 (一)、国务院学位委员会MPA教育简介 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简称MPA)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从事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与分析、工商企业管理等方面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政府部门、工商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培养具有现代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具有较宽的知识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需要,熟悉某一具体公共管理或政策领域的领导者、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以及其它公共服务人才。 1999年5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在中国设立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并于2000年10月进行了首次MPA联考。在教育、人事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我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自2001年启动,连续4年招生,始终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2005年,国务院学位办在原有47所MPA试点院校的基础上,又新批36所部属和地方院校,使试点院校增加到83所,江西财经大学也在第三批试点院校之列。 (二)、江西财经大学MPA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 江西财经大学MPA项目的具体承担单位是江西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江西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具有较高的办学起点和较强的办学优势。MPA教育的师资由江西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提供,公共管理学院现有一个博士点(财政学)、四个硕士点(财政学、社会保障、公共管理和行政管理),拥有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授予权以及五个本科专业(财政学、税务、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其中财政学专业和社会保障专业为江西省品牌专业和重点学科。学院下设财政系、税务系、公共事业管理系、行政管理系和社会保障系。公共管理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授 11 人,副教授 15 人;博士生导师 4 人,硕士生导师 15 人;有博士及留学归国人员 9 名;财政部跨世纪学术带头人 2 名;江西省高校青年学科带头人 7 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2 人。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职称结构合理,已形成一支具有很强教学、科研、实践实力的学术梯队,为江西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开展MPA研究生教育提供了保障。 二、江西财经大学MPA培养的目标 江西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简称MPA、专业学位代码:490100)专业学位是为适应社会公共管理现代化、专业化的需要而设立的,其培养目标是为政府部门及工商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培养从事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等方面的高层次的应用型人才和复合型人才。 三、江西财经大学MPA培养方向: (1)、政府治理与运作; (2)、公共财政与税收; (3)、社会保障与社会事务; (4)、市政管理; (5)、公共筹资与管理; (6)、教育管理; (7)、人力资源管理; 今后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学科发展需要拓展新的研究方向。 四、江西财经大学MPA培养的方式 (1)采用学分制。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学生必须修满规定的至少42学分,成绩合格者即可进行学位论文写作;论文答辩通过后按规定的程序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2)、学制 学习年限为2年,主要采取非脱产在职攻读的学习方式。根据学员实际需要,课程学习采取每学期集中一段时间进行。 (3)、授课地点和授课方式 每学期到广州(也可以在中山/东莞/惠州/佛山/湛江/梅州/江门/珠海/深圳/汕头/河源上课)集中学习,每次6-10天左右。突出专业学位应用性强的特点,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技能;教学方式采取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和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相结合。 五、招生对象 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工商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领导者、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以及其它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六、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包括全日制大学、电大、成人、自考等)、累计工龄3年以上(工龄截止到2008年7月31日)的在职人员。 七、考试方式、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安排、报考地点和考试地点 (一)、入学考试方式 全国联考和校考同时进行,全国联考科目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和统一阅卷;校考科目由江西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和统一阅卷; (二)、考试科目 1、英语;2、管理学;3、行政学;4、综合知识(包括语文、数学与逻辑);5、政治理论,共计五门。其中英语、管理学、行政学、综合知识(包括语文、数学与逻辑)四门为全国统考;政治理论由江西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组织考试。 (三)、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八、录取 根据考生参加全国联考的入学考试成绩和复试(面试)成绩由我校自主划定分数线择优录取。2008年我校MPA招生人数规模由我校自主决定。报读我校MPA预科生经江西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审核后方可入学。 九、学位论文、学位授予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学生必须撰写学位论文。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要求与专业方向领域的管理实践与改革内容紧密联系。论文形式不限,可以是专题研究、咨询报告、调查报告、政策评估、项目规划、案例分析、重大公共管理问题对策研究等,但字数不应少于两万字。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所有学分,成绩合格,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由江西财经大学组织的论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江西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专业硕士学位证书。 十、组织单位 江西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江西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广东经纬教学点 十一、培养费用 按赣发改收费字有关规定,学习培养费共计3.3万元/生(分三次缴清)。 第一次缴费:收到入学通知书后十五天内缴费1.2万元/生;(预科生以预录通知书为准) 第二次缴费:第二学期开学时缴费1.1万元/生; 第三次缴费:第二学年开学时缴费1万元/生(预科生在论文答辩前15天内交清) 十二、报名程序 1、符合报名条件者可以到江西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广东经纬教学点领取《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研修生资格审查表》,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资格审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 2、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报考者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陆网址填写(具体网址到时通知)、提交报名信息,牢记网报编号。 3、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及现场报名的报考者需持填写好并加盖单位公章的《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和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或现场报名。 4、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在网上提供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及确认报名信息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十三、参考书目及考前辅导 1.参考书目 ①《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2006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②《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2006年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9796635 010-88579702 联系人:徐老师
|
| 特别关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