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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南昌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
| -----招生简章----- |
| (专业方向:公共管理硕士(MP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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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计划 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我校2008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计划为130名。 二、报名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三、全国联考报名的日期、程序与费用 1、填写资格审查表:报考者本人填写《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1份,贴近期二吋免冠照片1张。省级人事部门(报考者为政府部门管理人员)或报考者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报考者为非政府部门人员)在填写推荐意见的同时,须在报考者照片上加盖公章。 2、资格审查:报考者必须接受我校的资格审查。考生须在指定的日期内将已填写并经人事部门盖章的《资格审查表》交南昌大学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出示学历证书(毕业证)、学位证书、工作证、身份证的原件,并提交以上证件复印件各1份。《资格审查表》由我校留存备查。 3、网上报名:报考者须登录江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4、现场报名:报考者须缴纳报名考试费并进行现场数码照相;报考者当场核对打印出的《考生报名情况登记表》,认真检查并阅读签字栏中的“报考信息确认及考试诚信承诺书”等内容后,签名确认(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由其本人负责,一律不再更改)。同时,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有关处罚规则》,并认真阅读。 5、报考费用: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全国联考报名费240元整。 四、考试科目、时间与大纲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日语、俄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3门全国联考,联考科目考试大纲为: 1、《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2005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2、《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五、复试与录取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联考成绩及工作情况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综合考察联考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六、研究方向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 MPA 培养方案的要求和我校的特色优势,2008年我校 MPA 的主要培养方向为:①地方政府治理理论与实践研究;②教育经济与高校管理研究;③政府经济学研究;④公共政策研究;⑤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研究;⑥政府财税管理与金融体制研究;⑦区域经济发展与地方政府管理研究;⑧公共管理与统战理论。 七、培养方式与学位授予 我校MPA培养采用非脱产学习方式,学习年限2至4年。授课方式有三种: 1、利用周末及业余时间上课; 2、每月到校本部集中学习1次,每次1周左右时间。 3、每两月到校本部集中学习一次,每次2周左右时间。 在职攻读人员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习、成绩合格,并完成论文等规定培养环节者,授予南昌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专业学位证书。 八、培养费用 我校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培养费共计2.4万元/生。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8579701 010-88579702 联系人: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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