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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班的八大特色与优势
1、专业独特:我校为国内唯一开设政法管理、立法与公共政策、党务管理等专业的政法院校,在司法行政、公共危机管理(公安、信访)、狱政管理、军事行政、法制新闻管理等研究方向上有突出的优势,致力培养机关领导与后备干部。
2、先上车后买票:学员免试入学,先学后考,通过全国MPA专业学位联考则自动转为正式统招研究生。
3、自主划线:我校拥有全国联考自主录取划线权和复试课目自主命题权。
4、教学灵活:在职的公务员不必放弃现有职业到北京就学,在成都就能学到中国政法大学MPA教育的核心课程。核
心课程学制1年(10个月),每月最后一周末在成都集中上课四天;通过10月在职联考再到北京集中学习专业方向课和论文答辩。
5、费用合适:SMPA学费15000元,分部教务管理费1000元,报名费200元;学员可以在三年内通过联考,通过后学分和学费直接转到过去,补足中国政法大学MPA学费20000元。总学费总计:35000元(包括论文指导、答辩费用)。
6、政策支持:人事部文件规定及四川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公布了《2006-2010年四川省公务员教育培训规划》,公务员所在单位应对在职攻读MPA专业学位的公务员给予时间保障,公务员所在单位在其取得MPA专业学位证书之后,可对学习费用给予支持,公务员学习的成绩,也将成为将来任职和晋升的依据之一。
7、师资雄厚:由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导师现场成都面授执教,另聘国家部委现职领导兼职授课,充分感受中国最高政法教育学府的学术魅力。
8、证书权威:完成规定课程,颁发“中国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证书”;通过全国MPA专业学位联考并修满规定学分者,按《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工作规则》授予MPA硕士学位。
公共管理硕士(MPA)是培养政府和非政府公共组织高层次、复合型和应用型专门人才的专业学位教育。具体说,MPA是培养从事公共管理、公共事务和公共政策与分析等方面的高级人才,为政府机构和非营利的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及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管理方法及技术,精通某一具体领域的专业化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正是基于专业学位的以上学科特点,使其成为很多国家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的主要途径之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需要,MPA专业学位教育得到党和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肯定和支持,为了积极推进国家公务员队伍的建设,中组部、人事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积极创造条件,支持鼓励广大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并在时间、费用和调研等方面给予支持”。(人事部网)。为了更好适应MPA专业学位教育发展的需要,中国政法大学MPA教育中心决定,举办MPA公共管理硕士学位直通车。
一、中国政法大学MPA专业特色及优势
中国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是一所多科性、研究型、开放性和特色鲜明的高校,已基本形成法学特色突出,政治学、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多学科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经过五十多年的建设与发展,现已拥有2个全国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博士后流动站及 18个博士点、45个硕士点、17个本科专业。中国政法大学MPA教育中心系依托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而设立的、专门负责我校MPA专业学位教学及培训工作的职能部门。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多年来一直坚持“务实、兼容、自强、创新”的院训,以丰厚的科研成果和优秀的教学水平构成我国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科研和教学的一方重镇。我校MPA教育中心正是以此为基石,并深度结合法学学科优势,整合其它相关学科,打造出具有“法大”特色的MPA教育体系。
二、培养目标
本项目旨在通过专业化的理论讲解、案例解析、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社会调查等系统化的教学培训过程,结合我校的专业特色和学科优势,使学员尽快适应新形势下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法制化和专业化的要求,为党政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熟悉现代管理技术,精通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有独立思考和分析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
1、各级党政、立法与政法机关以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领导干部、后备干部及其他有志于从事公共管理的社会各界人士。
2、报名者需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参加全国MPA联考学员需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并具有工龄三年以上的在职人员(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报考当年的7月31日)。
四、学习方式、年限及学费
1、学习方式为在职攻读,本四川班采取第一学年(十个月)每月集中面授一次和日常网上学习交流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即每月最后一个周末在四川成都集中上课四天;通过全国10月在职联考到北京集中学习专业方向课和论文答辩。
2、实行弹性学分制,学习年限为2—4年。其中,核心课程学习周期为一年;学员在规定年限内通过全国联考转为正式研究生后,按照培养方案要求修满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中国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3、总学费总计:35000元(包括论文指导和答辩费用)。(其中:SMPA学费15000元,三年内通过在职联考再缴纳学费20000元,所通过的学分和学费直接转到过去)。教材按成本价计收。
4、分部教务管理费:1000元。
五、招生名额
自主招生,名额不限。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六、专业方向设置
² 立法与公共政策管理(人大、行政立法、政协机关人员)
² 政法管理(行政机关、大中型国企人员)
² 党团务管理(党团群系统或其他党团群工作人员)
² 司法行政管理(司法系统人员)
² 公共人力资源管理(各机关、团体或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
² 民政事务管理(民政系统管理人员)
² 社区管理(社区管理、城管、居委会等管理人员)
² 财政与税收管理(财政系统和税务部门等管理人员)
² 环境保护与执法管理(环卫系统人员)
² 狱政管理(狱警系统人员)。
另其他系统可针对工作需要单设研修方向:法制新闻管理、文化事业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公共危机管理(公安、信访)、教育管理、公共交通管理、军事行政、WTO与国际贸易管理等。
七、课程设置
MPA课程由四部分组成:核心课程、选修课程、专业方向课程、实践课程。
1、核心课程,学员需修核心课程不低于20学分
2、专业方向课程,由学员自行选修,最低应修满6学分。
3、共同选修课,最低应修满8学分。
4、实践课程介绍:(1)专业实践与立法研讨(1学分);(2)社会实践(1学分)。
八、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就是理论联系实际,即以所学的公共管理理论结合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实际进行撰写,选题必须紧密联系当代公共管理的实践,其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成果,也可以是高水平的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论文应充分运用公共管理的理论、知识和方法,体现学员分析和解决实际公共管理问题的能力与技巧。
九、授课师资
中国政法大学MPA师资以本校教授、硕导、 博导为主,另聘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政协、中央政法部门等各部委机关现职领导等专家学者兼职授课。
十、证书学位
学员修完本班课程颁发“中国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证书”,通过全国MPA专业学位联考后即转为正式MPA学生,本课程班的学分全部转移。修满学分并完成论文等培养内容的,按照《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工作规则》授予MPA硕士学位。
十一、报名方法
1、中国政法大学MPA教育中心四川招生办公室报名:填写报名表,提交个人资料(身份证、学历证或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吋个人免冠照片四张)。
2、电话报名:通过电话告之个人情况,并将个人资料传真至我校四川招生办。
3、交报名费:每人交报名费200元。
4、审查录取:收到学员报名资料后招生办进行程序性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中国政法大学录取通知书、入学须知并建立学籍档案。(提示:正式开课后,学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坚持学习的,视为自动退学,费用不退)
5、联考报名条件和流程根据当年教育部和本校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交费方式
1、学费:15000元+20000元(其中,20000元学费在联考通过后缴纳)。
银行汇款:
户 名:中国政法大学
开户行: 北京市工商银行新街市支行
帐 号:0200002909088104759(注明:四川2008级MPA学员某某学费)
2、分部管理费和报名费:1000元(管理费)+200元(报名费)。现场报名时缴纳。
十三、开课时间与上课地点
本期四川班开课时间为2008年5月中旬。
中国政法大学MPA教育中心MPA招生办公室(四川分部)
上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科分院教育基地二号楼
联系电话:028-66486350 13183852654
联 系 人:陈老师、芦老师
联系地址:中科院成都分院教育基地二号楼
邮 编:610041
邮 箱:cd@onjobedu.com
未尽事宜,请注意查看中国政法大学MPA教育中心官方网站陆续发布的相关通知。
中国政法大学MPA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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