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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国防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课程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专业方向:其他专业 国防经济学专业)

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提高在职人员业务素质,经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备案同意,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在北京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进修专业方向

国防经济专业

按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开设课程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优秀业务骨干,身体健康,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获得大专以上学历者,旨在提高本人业务素质,均可报名参加进修班学习。

3、申请硕士学位者需为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有一定的科研成果者;如工作不满3年,可以先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习和进修班的考试,满3年后,申请参加学位课程的考试。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手续:(1)填写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登记表;

            2)交验本人最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3)交同一底板小二寸照片两张;

            4)交报名费100元人民币。

四、资格审查:

由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发给进修通知书。

五、进修时间20086月——20106月(教学两年)

六、教学方法:

进修期间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上课时间为周六、周日或其他业余时间。为学员指定教材,规定必读及参考书目,以利于自学。每门课程进行考试或考核。

七、颁发进修证书:

完成进修班规定的学习项目并考试合格者,经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发给结业证书。获得学士学位三年以上者,可申请硕士学位。(详见说明)

八、收费标准:

进修班学费20000元,书费、资料费、结业证书工本费自理。学费一次性交清;进修班正式上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进修,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不退进修费。申请硕士学位者,学位课程考试费及论文指导费、论文答辩费等按中国人民大学有关收费标准另行交纳。

九、联系方式 010-62514095/62514673  联系人:徐老师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

 

说明:申请硕士学位的步骤:

1. 经我校学位办公室资格审核同意,办理《考试资格卡》;

2. 在获得《考试资格卡》后四年内,通过本校组织的全部课程的考试(实行试题库考试和非题库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外语水平考试、经济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3. 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后一年内,提交硕士学位论文,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4. 在提交论文后半年内进行论文答辩;

5. 论文答辩通过后,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

 

国防经济专业进修培养方案

 

类别

课程名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货币银行学

西方经济学

国际经济学

 

 

财政经济学

国防经济安全研究

国际军火贸易

国防科技工业体制研究

军费经济研究

国防经济法规研究

专业外语

计量经济学

数理分析方法(现代经济分析方法)

全国

统考

外语

经济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申请硕士学位考试及论文答辩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教委《教直厅(19963号》文件及附件《国家教委直属高校1996年办学收费标准核定表》的规定,中国人民大学学位办制定的收费标准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

1

课程考试申请费

 

2

每门课程考试费

250

3

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费

 

4

学位论文指导费

1000

5

学位论文审核费

 

6

学位论文评阅、答辩费

2400

7

学位证书工本费

 

8

论文封面费

 

注:参加国家组织的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考试按北京市学位办的规定另行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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