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 版
中国在职教育网咨询电话:010-88579701 021-55078980 028-66486350(白天);13366708776(夜间)
如搜索不到你需要的结果请点击进入
中国在职教育网咨询电话:010-88579701 021-55078980 028-66486350(白天); 13366708776(夜间)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哲学研究生课程班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专业方向:经济学 企业管理哲学 经济管理哲学 财务管理哲学)

    学校学院介绍
    上海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兼有人文科学、法学、信息科学等多科性、研究型重点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也是我国高级管理人才培养的主要基地之一,在全国财经院校中,我校最早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也是首批设立社会科学(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的高校之一。1996年,学校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行列;2007年,学校进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项目行列。
    上海财经大学人文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已形成了包括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等不同层次的具有高水平的学科培养层次。其中经济社会学系依托我校深厚的经济学和管理学传统,一直大量参与到当今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的研究之中,以学以致用为原则,已培养了大批既具有经济学背景又具有社会学背景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在我国21世纪和谐社会建构中,社会学作为新经济时代一门既注重理论又注重方法,既注重学术又注重实践的综合性基础学科,为我们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提供了系统思路,又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公共管理、社会管理的主要知识源泉之一。具有社会学视野的管理人员将成为企业、政府、社会一项重要资源。为适应上海城市化、信息化、全球化对新型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需要,经学位主管部门批准备案,我院特举办社会学专业人力资源方向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培养目标
    依托上海财经大学人文社会学科的雄厚学术优势,学习先进的知识成果,帮助企业、政府及社会管理人员从一个哲学的高度来管理和发展经济,培养战略管理眼光,在经济研究方面培训哲学的思维方式,让学员能更全面清楚地了解社会宏观经济现象和企业经济现象。
    一、报名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优秀业务骨干,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大专及以上学历。欲申请硕士学位者必须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二、报名办法:
    即日开始报名,额满为止。符合条件者免试入学。
    程 序:
    1.填写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登记表;
    2.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3.1寸和2寸免冠照片各两张;
    三、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

    公共模块:
    英语 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高级微观宏观经济学 经济哲学专题研究
    经济学方法论 经济认识论 马克思主义经济规律论
    选修课:
    货币银行 国际经济学 财政学 资本运营与财务管理 营销管理
    孔孟之道与经济管理, 投融资管理 企业文化 企业管理心理学
    领导科学与管理艺术 人力资源管理 经济博弈论
    参加本研究生进修班全部采取随堂考试或撰写课程论文的考试方式。
    四、资格审查及收费标准:
    1.经我院审查通过后,发给录取通知书。
    2.学费每人 2万元,书本、资料费1000元(多退少补)。学员因故不能坚持上课则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不退费用。

     联系电话:021-51258301   51258302  
    传真:021-51258326 
 冯老师

    五、进修时间与教学方法:
    按国务院学位办和我校的有关规定,学制为两年;周六.日上课。
    六、学籍管理:
    由我院和研究生院统一编号并存档(可供学员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查询)。
    七、证书与学位:
    1、按期修完规定课程且考试合格者可获得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2、符合条件者(获得学士学位,并工作三年以上),可参加国家组织的在职人员“外语”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合格,并通过硕士论文答辩这由上海财经大学授予硕士学位,申请学位的论文指导与答辩费用根据学校规定,由研究生院收取。
    附:有关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问题的说明
    (一)教育部规定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可参加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大专学历或本科学历无学士学位者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二)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步骤
    1.申请并办理《课程考试资格卡》。
    2.在四年之内通过我校组织的所有学位课程考试,通过国家教育部组织的外语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3.在全部学位课程考试通过后一年内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提出论文答辩的申请;
    4.在提交论文后半年内进行论文答辩;
    5.论文答辩通过后,按规定程序授予硕士学位。

上海财经大学人文学院
二OO八年三月

特别关注:
相关简章

首页|关于我们|广告服务|免责声明|高薪诚聘|合作招商|网站地图|版权声明|联系我们
中国在职研究生门户网-中国在职教育网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魏公村韦伯时代中心 C座 811室 邮编:100081
电话:86-10-88579702 传真:86-10-88579522 网址:http://www.onjob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