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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业系统、企事业单位: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10月,公布了公共营养师等第四批新职业。正酝酿出台的《国民营养条例》,将规定:“日后所有的公共饮食场所必须配备专业的公共营养师;所有的幼儿园和学校都要配备专业营养师;社区设营养师,可以定期向居民们讲解营养知识。”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据劳动部颁发的《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标准,正式启动《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试验性试点培训鉴定工作。
职业资格证书作为专业技能人才证明可记入个人档案与薪酬挂钩,同时也是晋升、求职的必备条件!并且,国家对此实行“就业准入”,从业人员需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方可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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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公共营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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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营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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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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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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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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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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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营养、人群营养、食品营养与食品加工、食品卫生、膳食营养指导、营养教育和社区营养管理等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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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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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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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2年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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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授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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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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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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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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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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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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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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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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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试不通过下期免费重修、有效就业保障,高通过率!
2、最新推出,区别于协会证书,真正的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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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请携带学历证书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书、两寸标准蓝底彩色照片三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
报名方式:
报名热线::010-59796635转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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