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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子路》)伦理政治化是必然的,因为它反映了中国文化的历史特质,反映了封建统治阶级中央集权的需要,也反映了社会发展有序和谐的客观要求。然而,政治伦理化,要求封建统治阶级遵守一定的政治道德法则和社会伦理规范,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真正实现,充其量只能是为政治的神圣化作论证,或对统治阶级发生程度不同的制约。从这个角度说,在封建专制制度的历史条件下,儒家伦理的社会本位主义具有理想性,同时具有空想性,在客观社会效果上还会具有一定的欺骗性。
儒家道德哲学的社会本位主义在客观伦理及社会伦理、人际关系上是诉诸伦理与政治的直接同一,试图以伦理政治的原理与机制为社会政治服务,实现伦理的社会价值;在主观伦理与个体道德上则是诉诸人格完善,人性提升,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同一。《大学》道:“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致,知致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这就是儒家的格致诚正,修齐治平,内圣外王,是儒家伦理社会本位主义实现的一般模式。在这里,儒家把身、家、国、天下看成是一个相通一贯的大系统,内圣、外王是个人价值实现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因此,儒家的人伦建构的原理是由家族伦理到国家伦理,人性提升的原理是由修身齐家到治国平天下,德性修养的原理是由修己到安人,由成己到成物。三者之中,社会本位精神一以贯之,体现的都是融个人伦理、家族伦理、国家伦理、社会伦理、宇宙伦理于一体,最终要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
在儒家伦理社会本位主义实现的一般模式中,即格致诚正修齐治平八条目中,“修身”有着特别重要的地位。“修身”是格致诚正的结果,又是齐治平的前提。《大学》说:“自天子以至于庶人,一是皆以修身为本。”所谓“本”,不是根本目的,而是根本手段,根本前提。确切地说,修身的目的不是为了成己,而是为了安人,为了成物,为了齐家,治国,平天下。换言之,人格完善,人性提升,最终应当体现为社会价值的实现。儒家伦理特别重视个人道德修养与其社会本位的道德理想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儒与佛道的区别,于此也可以管窥。较之道家的养生,佛教的修心,一个是遁世,一个是出世,儒家的道德修养学说具有积极入世的精神,在价值观上与佛道有着原则的分歧。
儒家伦理思想肯定个体价值主要有两条人性论线索:一条是天性自然,一条是心统性情。前者蕴涵个体先天平等,后者强调个体主观能动。两条线索发展到明末清初,在王门后学汇合形成“异端”思潮,对程朱理学、传统礼教、封建宗法进行了尖锐批判。如王艮(1483~1540)声称“人人天地性,个个圣贤心”。(《心斋先生全集》)何心隐(1517~1579)提出“育欲”,“与百姓同欲”。李贽(1527~1602) |